贵州酱酒将迈入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在建设项目审批中设置产业准入与环保准入的“双重准入”规定;“三建”项目需要在区域环境承载力限度内批准建设,不能超出区域生态环境所能承载的最大限度;支持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兼并重组;酱香型白酒生产过程中禁止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和非酱香型白酒自身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等众多亮点值得关注。
作为酱香酒白酒生产环境保护的首部法规,这些规定将给产业带来哪些影响?
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首部法规出炉,这些规定需注意!
《条例》分为六章,共51条,充分吸收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赤水河酱香型白酒产业规范发展和仁怀市酱香型白酒产业污染综合整治行动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对“四改两建设”污染整治经验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了针对酱香型白酒产业的污染防治新举措。《条例》主要包括五方面的制度,以此促进酱香型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生产环境高水平保护。
构建“源头控制”的预防制度。通过建立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负责的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产区保护规划责任落实体系,引导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逐步向产区聚集,非酿造生产功能向赤水河流域产区外疏解。在建设项目审批中设置产业准入与环保准入的“双重准入”规定,在生态承载力允许的范围内优先发展优质企业,保障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产区最适宜优质酱香型白酒生产酿造的区域和空间利用,最大程度地优化土地资源,实现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产业可持续发展。《条例》对新建、改建、扩建等提出更严格的要求,“三建”项目需要在区域环境承载力限度内批准建设,不能超出区域生态环境所能承载的最大限度。
构建“永续发展”的指导制度。明确建立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
构建“有机绿色”的供应制度。《条例》通过对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产区水资源的统一调配,鼓励酱香型白酒企业采取订单种植、规模种植、有机种植等方式推动原辅材料产业可持续发展。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开展酱香型白酒生产所需窖泥、窖石等用料资源的开采规划和管理工作,划定限采区和禁采区,加强窖泥、窖石等用料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构建“微生物群”的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预警、清除等制度等。
构建“质量管控”的监督制度。《条例》明确规定,“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应当传承传统酿造技艺,按照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要求,执行酱香型白酒生产、贮存和勾调等技术规范,控制和防止环境污染,保障酱香型白酒品质。禁止直接或者间接添加食用酒精。禁止直接或者间接添加非酱香型白酒自身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并依照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这意味着打击窜酒有了法律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有不少创新之处,如首次从法规层面明确“生产环境保护”概念,既包括生产资源和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环境要素两个方面,也包括酱香型白酒生产所需的环境资源要素以及与酿酒直接相关的文化遗产两方面内容。
同时,《条例》所称的产区,明确是指赤水河流域最适宜酱香型白酒酿造的区域和最优质空间,包括茅台酒地理标志区、茅台镇传统优势产区、仁怀集聚区、习水集聚区以及赤水河流域其他适宜酱香型白酒酿造的区域,这也意味着,贵州酱酒产区的多元化格局正在形成。
五大举措助力企业污染防治
白酒企业污染防治是《条例》的重头戏,据新闻发布会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贵州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动:
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按照绿色生产和污染防治规范的要求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绿色生产和污染防治规范的要求,统筹组织开展产区内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的污染整治,督促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白酒园区建设完善配套废水收集处理设施,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窖底、接酒池渗漏及冷却水等污染。
对不符合环保等相关强制性要求的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处置。
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统筹推进产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
明确酱香型白酒企业产生的废水纳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明确纳管废水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要求,明确委托双方的污染治理责任。废水进入集中处理设施处理超过纳管废水排放浓度限值的,应当进行预处理等。
对此,贵州省白酒企业商会副秘书长、资深酱酒专家周山荣表示,在环保化、规模化成为贵州酱酒发展的主流路径的背景下,在全新的生态保护思路下,《条例》对当前酱酒产业发展和随之出现的环境问题都有很高的针对性,对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下半场也足够有预见性,这意味着贵州将加大赤水河的保护投入和优化,让赤水河流域的酱香酒生产有法可依,对整个赤水河流域的上下游起到规范作用,促进优胜劣汰。
贵州酱酒迈入规范化发现新阶段
一直以来,贵州方面都极为重视赤水河流域保护。
2011年,贵州制定出台了《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2021年7月,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三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推动赤水河流域省际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治理。
2021年贵州省政府明确提出要“推动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保护区立法,对酱香白酒生产环境实施最严格保护”。
2022年2月18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召开《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启动会。7月28日,在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2022年12月1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在行业人士看来,随着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产业不断聚集,出现了环境负载加重、布局规划不合理、产业发展不规范、污染整治力度不够等问题,对酱香型白酒酿造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